
美國最高法院與著名法律學院的基督徒法律社團對立
City:
華盛頓特區訊
Date:
07/08/2010 美國最高法院以5對4 判決反對位於加州UC Hastings大學法學院的基督徒法律社團。法學院正式拒絕公認基督徒法律社團為Hastings大學法學院的學生社團之一。基督徒法律社團歡迎任何人出席其聚會和各樣活動。不過,因爲職員及投票的會員的意見必影響社團的方針, 社團要求所有職員及投票的會員同意並遵守社團的信仰聲明。可是, UC Hastings卻認爲, 要求職員及投票的會員同意社團的信仰違反了學校的非歧視性政策。基於之前拒绝某高中基督徒校園團契對其職員的信仰要求的判決,第九聯邦上訴法院今次的判決亦支持UC Hastings校方。法官Samuel Alito在他所發表的異議中,援引了美國以色列組織(Agudath Agudath Israel of America)的一份摘要道這個判決「正將一把法律的匕首瞄向著美國的正統猶太社區。」 太平洋法律協會首席律師 Kevin Snider說,「這個案件對全國的基督徒學生社團組織是一個重大的打擊。校園團契的職員應聯繫太平洋法律協會,以商討校園團契的對策。」太平洋法律協會一直為基督徒校園團契服務,作其法律代表,並提供關於聯邦平權法案及言論自由的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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