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以下法律分析是根據美國最高法院和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判決而出的, 在加州、亞利桑那州、內華達州、蒙大拿州、愛達荷州、華盛頓州、俄勒岡州、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由於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以往對政教分離的案件都發出對宗教言論最限制的判決,其他司法也許對宗教言論更加寬容。
問:公立學校能否為討好某方人仕而抵制聖誕節的慶祝?
答: 不可!「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這反宗教團體,多年來誤導校區,指慶祝聖誕或教導聖誕節的歷史和意義是違法的。此等謬論是絕對不合常理。每年的聖誕節在美國,甚至在全球,都是最重大的節日之一。 若要教育學生多元文化的常識,校方必須讓學生瞭解和尊重聖誕節對世界各地直接影響超過十億人口之重要性。
從法律觀點著眼,加州法例並不禁止學校採用含有宗教意識的藝術或音樂作教學之用。相反,公立學校老師若向學生們直接從聖經中誦讀聖誕故事,是完全合法的。法律唯一要求,是教師必須表明基督的誕生故事是基督徒的信仰,教師並不能藉此試圖說服學生成為基督徒。
問: 學校是否必需用「季節假期」、「冬令假日」或類似的屬名來取代「聖誕」呢?
答: 這是不合常理的。各法院,包括第九巡迴上訴法庭,一致認爲政府各部門,包括公立學校,皆可認定宗教假期,例如聖誕節和復活節。絕無必要迴避聖誕節用字。
問: 能否在校園或課堂內藉聖誕佳音慶祝,歌唱提及耶穌名字的聖誕歌嗎?
答: 當然可以!多個法院確定,容許在校園內使用宗教詩歌,因帶有宗教內容的歌曲,可以將各種不同的文化和信仰介紹給學生,讓他們增長見識。唯一要注意的,是必須將非宗教的聖誕歌曲一同帶出。例如,當唱出聖詩如「普世歡騰」(Joy to the World) 後,也需加唱「聖誕 鈴聲」(Jingle Bells) 歌曲。
問: 在校園內的聖誕節裝飾擺設,是否必須加上屬其他宗教標誌才可?
答: 不是。最高法院認為帶有宗教色彩的主題,例如基督誕生的擺設,只需有非宗教的標誌,如聖誕老人或聖誕樹等相伴則可。但不少學校卻誤解此準則,以爲當提及聖誕的時候,必須加附猶太教,回教或其他宗教的意識。 在近年更有當地政府傳出限制聖誕樹、聖誕老人、甚至紅色和綠色的裝飾,因爲他們認爲這些擺設會令人聯想到聖誕節的「宗教」意識。然而,最高法院對此等觀念卻完全相反,認為此類擺設乃屬非宗教飾物,可以緩和基督誕生當中的宗教色彩。
問: 若子女的學校拒絕承認聖誕,是否可以藉法律起訴他們?
答: 請不要急躁! 家長們首先應與校方教師及行政人員藉緊密溝通建立橋樑。校方對聖誕慶祝的敏感及制阻,是基於某些反宗教團體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蓄意所散播的恐懼和誤解所至。要明白,根據記錄顯示,當法院要處理此類案件時,多會偏幫校方。故此,家長及社區人仕有必要首先與校方行政人員溝通及商討。 假若校方不願更改錯誤的政策或做法,家長應聯繫其校區委員會成員。因為他們是民選官員,比校方會更積極地回應此類問題。
學校是有相當的自由度選擇如何慶祝聖誕節日。但倘若慶祝聖誕是由學生們主動策劃的活動,校方的干預權便有所限制,家長和學生的憲法權益便能提升。因此,我們應該鼓勵學生們主動在校園中策劃聖誕慶祝。
問: 就學子女可否邀請同學和老師參加教會舉辦的聖誕節目和其他聚會嗎?
答: 絕對可以!學生的言論,包括口述或書面邀請參與教會節目,與任何其他的言論相同,都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只要學生在適當的時刻派發邀請,例如不是在上課的時間當中,是絕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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